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的通 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西省电力工程协会“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办法》赣电工程协会[2014]1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行业诚信体制建设,提高会员单位自身素质,帮助会员单位树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协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评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依据《江西省电力工程协会“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办法》(赣电工程协会[2014]13号)。
二、 评选时间:2017年1月3日-3月3日。
三、 评选办法
1.各会员单位参照协会[2014]13号文件的评选
条件自查、自评。
2.认为基本合符评选条件的,如实撰写评选材料,
并将参评材料于1月20日前报协会秘书处。(电子版一套、纸质版一份)
3.考评小组对报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参评单
位实地审查。
4.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名额8-10个,不分企业经济性质,按条件择优评选。
5.考评小组会议审定。
6.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彰。
请各会员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薛小虹
电 话:0791-86266891
邮 箱:122233461@qq.com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六路北端江西省电力设计院科研楼20楼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