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及会员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已履职四年多。由于会长胡国飞同志从会长单位调离,经理事会批准,由会长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选派副总经理吴组应同志任常务副会长,2022年该同志又从会长单位调离。秘书长聂学华同志因年龄已到70周岁,按江西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不宜再担任秘书长职位。为了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执行江西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经协会第三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送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江西省民政厅审核批准,协会将提前换届选举。按照江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的文件精神和协会第三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现面向全省电力行业推选协会第四届会员单位及理事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四届会员单位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监事长单位、监事单位。
1、按照参与协会治理的意愿和有利于领导协会发展的原则,建议推选大型发电企业、配售电龙头企业、电力建设施工龙头企业、电力设计龙头企业等单位担任协会第四届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其单位领导担任副理事长。
2、按照参与协会工作的意愿和有利于推动协会发展的原则,建议推选发电企业、大型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大型电力设计企业、大型配售电企业、大型电力监理企业、大型电力设备企业、大型电力服务商等单位担任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单位,其单位领导担任常务理事。
3、按照认同协会办会理念和自愿加入的原则,建议推选增量配电网企业、中小型发电企业、中小型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中小型电力设计企业、中小型售电企业、中小型电力设备企业、中小型电力服务商、电力用户等单位担任协会第四届理事单位或会员单位,其单位领导担任理事或会员。
4、按照参与协会治理的意愿和有利于监督协会工作的原则,建议推选有关电力企业担任协会第四届监事长单位、监事单位,其单位领导担任监事长、监事。
1、申请自荐
由各电力企业申请担任第四届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监事长单位、监事单位、会员单位(附件1),报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秘书处汇总。
2、征询调整
协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将对各会员单位申请情况进行研究,对拟确定的第四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候选名单征询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意见。其中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负责人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3、兼职报批
经协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并报党建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协会第四届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拟任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兼职报批手续。
4、名单公示
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公示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会员代表名单。
5、会议表决
召开协会第三届第九次会员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会费标准拟调整为:理事长单位15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监事单位1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理事单位6000元/年、会员单位4000元/年。
1、请各电力企业按照有关推选标准和程序,申请担任协会第四届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监事长单位、监事单位、会员单位,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秘书处。
2、希望协会第三届会员单位(附件2)支持协会工作,继续申请担任第四届团体会员。欢迎非第三届团体会员单位及近年刚成立的电力企业,积极申请加入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将竭诚为所有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欢迎本届各会员单位将本文件转发,并动员同行、合作单位积极申请加入协会第四届会员单位。
联系人:梁志伟 薛小虹
联系电话:0791-88283137
邮 箱:122233461@qq.com
附件一: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单位申请表
附件二: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单位名单
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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