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编制项目的通知

团体标准是由社会团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自愿采用的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电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团体标准对行业治理的支撑作用,满足电力领域技术和市场需要,提升产业竞争力,根据《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有关单位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编制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2.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鼓励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等相关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需求。
4.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自筹、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

申报的团体标准编制项目应围绕电力行业的发展需求,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具有可行性,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要。

1.申请单位填写《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将电子版WPS格式文件发送至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寄送至协会秘书处。若已有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一并报送。
2.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官方网站、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3.团体标准编制项目一经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申请单位需按《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制修订程序开展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申报2024年计划项目。今后,可不定期随时申报。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13970069660
电子邮箱:jxsdlqyxh@126.com
地址及单位名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六路江西省 电力设计院软件园科研楼20楼2008-2012室;
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编制项目的通知.pdf
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
2024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