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及时调整技术、技能人员兼任情况的公告
各会员企业: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第八条规定,专业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请有关持证企业于2025年底前及时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入离职,调整人员兼任情况。办理人员入职需如实上传人员证书、社保、劳动合同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方法见附件)
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定期举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政策辅导,协会随时为会员单位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不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如需政策咨询、系统协助、人员培训取证培训等请联系协会。
联系电话:15979134041
0791-88283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