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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的通知

  • 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
  • 浏览量:122
  • 发布时间: 2026-03-26

春日“趣”研学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能力突出、技术过硬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会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今年申报国网人才中心职称评审的各类人员。需补充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线上学习培训。学员完成缴费报名后收到开课通知,即可手机下载“京电通APP”,在线完成相应年度各专业课程学习,学员完成学习培训后,协会将颁发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书。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申报国网职称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且必修公需课目不少于10学时、必修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时,今年申报初级职称需补充202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初级职称认定要求尚未下发可参考往年政策文件),今年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补充2023—2025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培训时间

拟申报今年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前完成学时培训报名,具体每期开班以报名后邮箱通知为准。

五、培训费用

每年度90学时培训费:会员单位220元/人/年,非会员单位320元/人/年。报名后费用概不退款,费用包含课件制作、师资聘用、证书发放等。参培人员及单位请提前缴纳培训费用,参培人员及单位请提前缴纳费用,开班顺序将根据缴费时间先后安排。

(1)收款单位名称: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3)收款账号:110061242018010133940

六、其他事项

本培训本着自愿原则,费用缴纳后将汇款凭证和学时补充申请表(附件)发送至邮箱。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咨询以下电话。

协会联系人:程文辉 13576421906  闵阳阳 15079102266

邮 箱 :dlxhzcsb@163.com

 

                     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

2026年3月24日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补充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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